实验动物设施给水排水

来源:《医学实验动物学》 发布时间:2016年04月1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一)给水

1.实验动物的饮用水定额应满足实验动物的饮用水要求。

2.普通级动物饮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49的要求。

3.屏障环境设施的净化区和隔离环境设施的用水达到无菌要求。

4.屏障环境设施生产区(实验区)的给水干管宜设在技术夹层内。管道穿越净化区的壁面处应采取可靠的密封措施。管道外表面可能结露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结露措施。

5.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内的给水管道和管件,应选用不生锈、耐腐蚀和连接方便可靠的管材。

(二)排水

1.大型实验动物设施的生产区和实验区的排水宜单独设置化粪池。

2.实验动物生产和实验动物实验设施的排水宜与其他生活排水分开设置。

3.兔、羊等实验动物设施的排水管道管径不宜小于DN150。

4.屏障环境设施的净化区内不宜穿越排水立管。排水管道应采用不易生锈、耐腐蚀的管材。

5.屏障环境设施净化区的地漏应采用密闭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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