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烈祝贺《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获得省人大常委会高票表决通过

来源:本站原创 发布时间:2010年06月0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2010年6月2日上午,省十一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以高票数表决通过了《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将自2010年10月1日起正式颁布实施,标志着我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进入了法制化管理的新阶段。这也是我厅近年来在科技立法工作方面取得的重大突破。

    实验动物对科技创新和生物医药等战略性新兴产业起着重要的支撑作用。实验动物还存在生物安全危险,实验动物立法意义重大。我省实验动物管理工作起步早、模式创新,总体上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刚刚通过的《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从法制层面确立了省科技厅对全省实验动物的生产和使用活动实行许可管理,在全国第一个明确授权省实验动物监测机构开展实验动物质量监测工作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提出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规范,写入了提高实验动物福利的相关内容,具有较高的前瞻性、科学性、指导性、规范性和可实施性。

    《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从选题、调研到起草、立项、修改、审议和表决,历时近五年。为推进《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立法工作,李兴华厅长、张明副厅长、叶景图副厅长、邱东强纪检组长、廖兆龙副巡视员、刘庆茂副巡视员等厅领导先后多次参与立法调研、审议答辩和指导草案修改工作,在整个立法过程中给予了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厅政策法规处、条件财务处、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团结一致、紧密协作、坚持不懈、攻坚克难、共同推进,按照拟订的立法路线图顺利完成了实验动物立法工作。

    在整个《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立法工作中,广东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委员会、教科文卫委员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以及省人民政府法制办办公室等单位领导和有关同志始终给予高度关心和大力支持,省府法制办林魏巡视员、陈春生副主任、李华南处长、蔡铁鹰处长,省人大常委会相关委员会林惠俗主任、金正佳主任、王波主任、杨文轩副主任、李焕新副主任、袁古洁副主任、何德尧处长、黎耀兰副处长亲自推动和具体指导了条例草案的起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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