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及专家:
由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组织相关单位及专家起草的35项团体标准现已形成征求意见稿。
请各有关单位和专家进行审阅,分别就每项团体标准,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表”,于2016 年12月15日前以信函或E-mail (latc281@163.com)的形式返回具体修改意见。
感谢您对学会工作的支持!
联 系 人:孔 琪
电 话:010-67780692
邮 箱:latc281@163.com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潘家园南里5号(1000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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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标准化专业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十一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