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放蚌埠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7年01月2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蚌埠医学院: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7年1月10日起2022年1月9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7—001。使用范围:屏障环境(清洁级以上大、小鼠、豚鼠、沙鼠、仓鼠);设施面积743平方米;主要动物试验科目(基础医学研究、临床医学研究);单位地址:蚌埠市东海大道2600号。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技厅

2017年1月10日

附件:关于发放蚌埠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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