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韧所长解读:国务院修改部分行政法规主要做什么

来源: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发布时间:2017年03月23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今年3月1日,国务院对部分行政法规作出了修改。国务院的权限属于行政法规或命令,其特点是修改程序相比法律简单,但地位序列比法律低,其目的是行政职能的有效实施。因此,国务院每隔一段时间都会对行政法律进行清理审查,清理审查最主要的任务是:
 
    1、保持合法性。行政法规不能违背法律。由于立法机关对法律修改或新法设立实施,对此行政法规必须做出相应修改或甚至整部行政法规废止。
 
    2、保持合规性。国务院作为行政权力机关,自身在不断地制定行政法规,而且权力机构的职能名称不断变化。依照新规优于旧规法理,在行政法规审查中,为了保持原法规的有效,必须对相关内容作出修改。为了避免行政法规的冲突保持相适应,也需要作出修改。
 
    3、保持有效性。行政法规有的具有实施期限、实施条件和内容。国务院对行政法规的审查可以根据相关情况作出修订,以保持行政法规的有效。由于行政法规实施的连续性需求和法规修订的程序要求,通常国务院在对法规做出相应简便修改,以保持实施的有效和连续性的同时,根据具体法规情况作出是否需要修订的决定和程序。
 
    例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历经3次国务院审查,针对部分条文合规性要求作出了修改决定。但由于其内容修改涉及相关专业和条件,需要根据相关法规等变化作出全面修订,是一项系统的工作,而且法规的全面修订有其申报、评估、立项、审查等复杂程序,需要时间安排。
 
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
黄韧所长 研究员
2017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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