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5月17日,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按照《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许可证申请程序,向昆明市科技局递交“普通环境:猴维持饲料、猴生长繁殖饲料、大小鼠维持饲料、豚鼠维持饲料、兔维持饲料、犬维持饲料生产可证”申请材料,经市科技局初审认为,材料符合申请要求。
5月18日,市科技局组织实验动物专家组赴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开展现场考核评审工作,经过听取汇报、生产人员技能考查、实验设施运行情况抽查等程序,专家认为,该单位能较好的做好实验动物饲料生产的管理工作,在从业人员培训、生产车间SOP建立、产品质量控制等方面上均具有行业代表性。其组织机构健全、软硬件设备配置齐全,能较好的开展申请范围内的饲料生产等工作,生产车间的各项验收指标均符合《昆明市实验动物饲料生产许可证普通环境验收规则》。2017年5月24日,昆明市科技局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根据专家验收意见召开专题会议并研究确定,认为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的条件设施和相关从业人员均符合《昆明市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市科技局拟向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颁发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现给予公示。
公示期为2017年5月24日至5月3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向昆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昆明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反映。
昆明市科技局政策法规处电话:63134628
昆明市科技局纪检监察室监督电话:63173306
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