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8月25日,北京市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按照《北京市地方标准管理办法》和《北京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7年北京市地方标准复审工作的通知》的要求,组织有关标委会委员、标准主要起草人、质量检测机构人员、实验动物生产机构和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召开了实验用小型猪标准的复审会议。
此次复审的标准包括:
实验用小型猪第1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DB11/T 828.1-2011)
实验用小型猪第2部分: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DB11/T 828.2-2011)
实验用小型猪第3部分:遗传质量控制(DB11/T 828.3-2011)
实验用小型猪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DB11/T 828.4-2011)
实验用小型猪第5部分:配合饲料(DB11/T 828.5-2011)
实验用小型猪第6部分:环境及设施(DB11/T 828.6-2011)
参会人员从实验用小型猪的标准:①是否属于政府职责范围内公益类标准;②相关法律法规变化情况;③相关国家政策调整情况;④科学技术发展情况;⑤社会需求变化情况;⑥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发布情况;⑦标准实施情况等七个方面,对标准的内容、执行情况和取得的成效进行了深入讨论和客观评价。认为,本标准是政府依法实施行政许可管理的技术依据,属于公益类标准。自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与之相关的法律法规与政策保持良好的连续性,没有发生改变或调整。国家、行业和地方均未发布相关标准。该标准的发布实施,有力促进了实验用小型猪质量的标准化,加强和完善了实验动物许可管理力度和全面性,为行政许可监管提供了科学依据,为生命科学研究和生物技术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与科技创新、人民健康和社会经济快速发展需求相符。
同时,与会人员也对今后标准的进一步完善,提高标准的科学性和可行性,更好的发挥标准对实验动物质量的提高、对生命科学和生物技术发展的支撑作用等方面提出了建设性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