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畜牧兽医(农业、农牧)厅(局、委、办):
为建立健全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工作监督机制,维护考试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保证考试顺利实施,根据《执业兽医管理办法》和《执业兽医资格考试管理暂行办法》,我部修订了《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管理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
2012年10月8日
下载文件:执业兽医资格考试巡视工作管理规定(定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