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苏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专题培训会举行

来源: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2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工作和提高实验动物管理工作法制化水平,1月23日,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省动管办”、与省科技厅科技机构与条件处合署办公)举办了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专题培训会。省实验动物专家库专家及省科技机构与条件处、省动管办相关人员及近100人参加会议。会议由省动管办主任万发苗主持。
 
培训会邀请中国行政法学会理事、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肖泽晟做了题为《依法行政、行政许可与放管服改革》的学术报告。肖教授围绕依法行政的内涵与要求、贯彻依法行政要求的基本原则、行政许可的概念和类型、行政许可的条件和标准、行政许可的实施程序、“放管服”改革对依法行政的新要求等相关知识进行了生动的讲解,并结合《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的具体条款进行了剖析解读和分析论证。肖教授指出,党的十九大对“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作出了重要部署,我们一定要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的历史方位和战略高度,深刻认识、准确把握建设法治政府的重大意义、本质要求和主要任务,通过行政审批做“减法”、市场监管做“加法”、公共服务做“乘法”, 持续释放改革红利,不断优化行政职能。实验动物作为一项行政许可事项,要立规则、标准等刚性制度于前、施严密的常态化监管于中、行猛药去疴重典治乱于后,把该“放”的坚决放开、该“简”的坚决精简、该“管”的真正管好、该“服”的服务到位,真正实现权力“瘦身”、职能“健身”。肖教授同时指出,由于《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制定时间较早,的确存在不少与《行政许可法》不相适应的地方,我们一方面要按照依法治国、依法行政的理念,主动规范和完善工作标准和工作流程,同时还要积极呼吁国家抓紧按照《行政许可法》的要求修改《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满足行政管理的实际需要。
 
会上,省动管会副主任委员、专家组组长肖杭还对修订后的《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申请书》和《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现场考核表》主要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省科技厅条件处副处长李汉中对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现场考核程序和工作要求进行了讲解。
 
通过本次培训,进一步加强了各位专家对依法行政工作的认识,统一了专家现场考核标准和评价尺度,对进一步提升我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工作水平具有重要的推动促进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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