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发放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8年04月25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合肥弘欣药物研究有限公司: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8年4月19日起2023年4月18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8—002。使用范围:普通环境(普通级小型猪、犬、兔),设施面积360平方米;主要动物实验科目(药效学、药动学、毒理学、肿瘤学、安全性和释放度试验等);设施地址:合肥市湖光路1429号中人植入剂产业园西北角。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技厅

2018年4月19日

//www.zoppirolli.com/uploadfiles/2018/4/201804241548175685.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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