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发放皖南医学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8年05月1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皖南医学院: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8年5月10日起2023年5月9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8—004。使用范围:屏障环境(清洁级、SPF级大鼠、小鼠,SPF级豚鼠),设施面积350平方米;主要动物实验科目(药物筛选性试验、毒性试验、安全评价、肿瘤学研究、免疫性研究、遗传学研究等);设施地址:皖南医学院滨江校区逸夫科技楼5楼。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技厅

2018年5月10日

//www.zoppirolli.com/uploadfiles/2018/5/201805140902048920.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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