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发放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科技厅 发布时间:2018年06月12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

根据国家《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申领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许可证有效期为五年(自2018年6月5日起2023年6月4日止),编号为SYXK(皖)2018—005。使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大鼠、小鼠),设施面积132平方米;普通环境(普通级猴、兔、犬),设施面积164平方米;主要动物实验科目(磁共振成像研究);设施地址:中国科学院合肥物质科学研究院医学物理与技术中心A座一楼。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有效期满前按规定再行申请。

 

安徽省科技厅

2018年6月5日       

//www.zoppirolli.com/uploadfiles/2018/6/201806121527564384.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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