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关于同意向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江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发布时间:2018年07月25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根据《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财字[2001] 545号)文件规定,江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组织专家对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的实验动物使用设施进行了现场验收。按照专家组验收意见并经过综合评议,同意向该单位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具体发放实验动物许可证(换证)如下:

许可证号:SYXK(赣)2018-0006

单位名称:江西省职业病防治研究院

法定代表人:朱若凯

设施地址:江西省南昌市阳明东路159号

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地鼠)、普通环境(豚鼠、实验兔)

有效期:2018年7月18日至2023年7月17日

本许可证仅适用于一般实验动物设施,如需要申请放射性、感染性(含病原微生物)、化学毒性及其它特殊实验动物设施必须按国家相关规定另行申报。

请按照国家相关法令、法规要求,严格操作规程,加强许可证管理,为我省实验动物事业发展作出贡献。

 

 

江西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2018年7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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