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18〕20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18年第二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4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受检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1)。
二、对13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受检单位的环境设施指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特此公告。
广东省科技厅
2018年7月27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32943127266920603828012174121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