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动物研究所灵长类中心GLP中心副主任招聘

来源: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发布时间:2018年11月0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中国科学院昆明动物研究所(简称昆明动物所)在上世纪五十年代便建立了中国第一个非人灵长类动物人工驯养繁殖中心。2008年成为中科院和云南省第一家通过国际AAALAC认证的灵长类中心,拥有总规模达5000余头的猕猴、食蟹猴、平顶猴、短尾猴、熊猴、滇金丝猴和树鼩的特色灵长类种群。 
 
中科院昆明动物所药物安全评价中心是中科院及云南省第二家通过CFDA认证的GLP机构。中心成立于2012年,在近几年的运作中积累了丰富的开展GLP试验和非GLP试验的经验。2017年被认定为云南省新技术药及治疗产品的安全有效性评价公共科技服务平台。现因中心发展需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GLP中心副主任 (或质量保证负责人)1名,欢迎有意者应聘。 
 
一、岗位职责及要求 
 
(一)GLP中心副主任(或质量保证负责人) 
 
1、岗位职责: 
 
(1)协助中心主任负责中心的运行管理并确保符合《药物非临床研究质量管理规范》; 
 
(2)管理实验项目,开拓市场,与医药研发机构开展沟通交流; 
 
(3)质量体系的策划、推行、维护、改进、及体系推行过程中的监督管理等; 
 
(4)质量体系文件的编制、修订及培训;组织内部的审核活动及管理评审活动,提出改进需求及建议。 
 
2、岗位要求: 
 
(1)药理、毒理、生物学等相关专业毕业,有2年以上研发机构或制药厂工作经验,有项目研发经验;博士优先,工作经验丰富者学历可以适当放宽; 
 
(2)熟悉和掌握GLP管理规范和认证管理办法等相关法规,以及药物非临床安全性评价研究流程和内容; 
 
(3)具有较强的英语阅读、听说能力;能熟练查阅相关国内外文献及撰写材料; 
 
(4)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独立履行质量保证职责的能力和经历,有两年以上质量保证或质量控制相关经验。 
 
(5)工作有计划讲效率,具有良好的沟通能力和协作精神,责任心强,工作态度严谨;善于与人沟通。勇于承担责任,善于解决问题,积极乐观向上。 
 
二、聘后管理及待遇 
 
1、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直接聘为研究所事业单位编制内职工;硕士研究生及以下实行派遣,由派遣公司派遣到研究所工作,待个人条件符合研究所相关要求后,可按程序转为事业单位在编职工。 
 
2、按照国家和地方规定,享受相应的基本工资、地方性津贴补贴及有关福利待遇;并与其实际工作量和服务质量挂钩,享受本单位规定的岗位津贴和绩效奖励。 
 
3、属研究所事业单位编制内的人员按云南事业单位省相关规定购买社会保险及公积金;实施派遣的人员按云南省及昆明市规定购买保险及公积金。 
 
4、新聘人员入职满一年后可按职务享受一次性住房补贴,其中初级4.2万元,中级4.8万元;今后职务晋升还可以补级差。具有博士学位的新聘人员,另享受不低于5万元的博士购房补贴。 
 
5、其它待遇按研究所政策规定办理。 
 
三、应聘程序 
 
1、报名时间:自本招聘启事发布之日起,符合岗位要求者均可报名,接收应聘材料时间截至2018年11月10日17:00。 
 
2、通过初审者,即通知面试;未进入面试者,恕不单独通知,应聘材料概不退回。 
 
四、应聘材料 
 
1、求职信; 
 
2、个人简历; 
 
3、学历、学位证书、专业资格证书、身份证扫描件或复印件; 
 
4、其他有关材料(如组织学生活动情况、参与管理工作情况、获奖证书,以及其它证明相关能力的材料等)。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 李老师 
 
电话:0871-65181950 
 
E-mail:kprc@mail.kiz.ac.cn 
 
通讯地址:昆明市教场东路32号中科院昆明动物研究所 
 
邮编:650223 
 
请通过电子邮件或信件邮寄方式投递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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