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19〕4号
根据《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现将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于2018年第四季度对有关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的实验动物或环境设施的行政许可抽样检测结果公告如下:
一、对8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生产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受检单位的实验动物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1)。
二、对6家已获许可证的实验动物单位进行环境设施质量检测,受检单位的环境设施指标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附件2)。
三、广东前沿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CXK(粤)2015-0037]、广东科伦药业有限公司[SYXK(粤)2014-0008]和汕头市亚联药业有限公司[SYXK(粤)2014-0097]等公司因已提交行政许可注销申请,未按照计划开展检测工作;我厅将依法对上述单位的使用许可予以注销。
附件:
1.2018年第四季度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结果
2.2018年第四季度实验动物环境设施质量抽样检测结果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月30日
原文链接:http://www.gdstc.gov.cn/HTML/zwgk/tzgg/1548904219309-17588378045856123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