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重点专项填报通知

来源:科技部-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 发布时间:2019年02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管理工作的总体部署,由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承担管理的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合成生物学” 重点专项2018年度项目已完成首轮评审工作,将进入项目正式申报书(含预算申报)填报阶段。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项目正式申报书填报要求

 

此次填报的项目正式申报书是对前期项目预申报书的细化,在基本信息及核心内容方面应与前期提交的项目预申报书保持一致,具体要求如下。

 

1.不允许修改的内容

 

(1)项目负责人、任务(课题)负责人。

 

(2)项目牵头申报单位、现有参与单位、推荐单位。

 

(3)所属专项、申报的指南方向。

 

(4)项目下设任务(课题)数。

 

2.不允许降低指标或大幅调整的内容

 

(1)考核指标不能降低,但需进一步细化。

 

(2)主要研究内容不能减少和大幅调整,但需进一步细化,如需增加研究内容,应提交说明作为附件。

 

(3)承诺的配套条件不能降低。

 

(4)项目名称可根据实际情况做适当调整。

 

3.“研究团队”的调整问题

 

应在已有项目(课题/任务)负责人基础上,补充其他参加人员。项目申报单位应注意避免新增人员的超项问题,按照重点研发计划申报指南要求,项目骨干的申报项目和改革前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在研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请利用信息系统的“人员查询”功能自行开展查重工作。并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增加参与单位,但参与单位总数不得突破指南规定的上限,且需要补充新的联合申报协议。

 

4.相关单位及科研人员须遵守生物安全及伦理相关法规。相关单位应建立资质合格的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科研活动加强审查和监管;科研人员应自觉接受伦理审查和监管。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应执行《涉及人的生物医学研究伦理审查办法》等规定。涉及人类遗传资源采集应遵照《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规定。涉及生物技术的研究应执行《生物技术研究开发安全管理办法》等法规。涉及病原微生物的研究须遵守《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法规。涉及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应遵守国家实验动物管理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及有关规定,使用合格实验动物,在合格设施内进行动物实验,保证实验过程合法,实验结果真实、有效,并通过实验动物福利和伦理审查。

 

5.附件材料

 

(1)应严格按照指南要求提供联合申报协议(需明确各单位任务分工、考核指标、经费分配等,且需项目负责人、课题负责人签字)和数据递交承诺书(格式见附件)。

 

(2)企业资质证明。企业作为参加单位的应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等相关资质证明。

 

(3)明确有配套经费的项目,应出具自筹经费来源证明,并明确配套金额。

 

(4)受聘于内地单位的外籍科学家及港、澳、台地区科学家可作为重点专项的项目(含任务或课题)负责人,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提供全职聘用的有效证明,非全职受聘人员应由内地聘用单位和境外单位同时提供聘用的有效证明,并随纸质项目申报书一并报送。

 

二、项目预算编报有关要求

 

1.预算编报总体要求

 

要求真实、全面和客观。各课题预算应结合牵头单位及参与单位现有基础及支撑条件,根据课题任务目标的实际需要,按照“目标相关性、政策相符性和经济合理性”的原则,科学合理、实事求是地进行编制。根据要求,每个项目设定专项经费指导数,正式申报项目专项经费预算不得高于预申报数和经费指导数。

 

2.预算编报组织工作

 

项目和课题预算编制的责任主体分别是项目申报单位和课题牵头单位。项目申报单位负责组织各课题牵头单位以课题为单元编制预算,课题牵头单位根据课题分解情况,负责组织各参与单位共同编制本课题预算,各课题预算汇总形成项目预算。项目申报单位负责审核、汇总、提交项目预算申报材料,课题牵头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对本课题预算的真实性负责。

 

3.预算编报准备工作

 

明确项目(课题)研究任务目标、技术路线、实施周期、参加单位、参加人员及任务分解等内容;按照科技部关于印发《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金管理办法》配套实施细则的通知(国科发资【2017】261号)中《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点专项项目预算编报指南》的具体要求编报预算。

 

4.预算编制注意事项

 

直接费用各科目预算均无比例限制,各项目(课题)应根据本技术领域的规律和特点实事求是测算;对于因研究任务的特色需要而预算强度较大的支出,必须进行重点说明;对于课题有多家参与单位,以课题整体为单元编制具体预算,无需编制各参与单位的具体科目预算;间接费用核定,以课题为单位,根据课题申请的专项经费额度,按规定比例核定,由项目整体汇总。

 

三、网上填报程序及要求

 

1.网上填报程序

 

请相关项目申报单位进入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下载项目申报书格式,按要求填报正式项目申报书(含预算申报书),选择“项目申报”中的“新项目申请”进行填报。

 

项目申报单位审核汇总各课题预算,确认无误后,通过系统平台提交。项目登录密码由项目所在单位科研部门分配。项目单位科研部门以单位管理员用户登录,为本单位项目分配密码,未在科技部信息中心注册备案的单位请及时与信息中心联系。

 

技术咨询电话:010-58882999(中继线)

 

技术咨询邮箱:program@istic.ac.cn

 

预算编制咨询电话:010-68266623、6209

 

2.组织推荐

 

正式申报书填报不需原推荐单位推荐提交。

 

3.网络填报的受理时间

 

2019年2月18日至3月19日17:00。

 

四、材料报送和业务咨询

 

1.寄送时间

 

2019年3月21日17:00之前(以寄出时间为准)。

 

2.材料要求

 

请各申报单位于上述日期前,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项目申报书、预算申报书(必须通过系统生成,具有条形码,A4正反面打印并简单装订成册,纸质一式2份)以及所有上传附件的盖章原件(纸质一份,单独装订),寄送至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3.寄送地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四环中路16号院4号楼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请注明专项名称、项目编号)。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处室及项目名称

联系人

联系电话

1

政策协调处

旷苗

010-88225164

2

合成生物学

李天

010-88225161

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2019年2月18日

 

附件:数据递交承诺书

 

原文链接:http://program6.most.gov.cn/2015tztg_all/20190218/2856.html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