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科函区〔2019〕200号
天津市人民政府、中科院:
《天津市人民政府 中国科学院关于申报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的函》(津政函〔2017〕137号)收悉。经研究,现函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布局建设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建立健全国家技术创新体系的重要举措,对于突破我国医药、食品、石化等领域产业技术瓶颈制约,抢占全球生物技术与产业发展制高点,推动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等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请认真做好《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建设方案》的组织实施工作。
二、准确把握技术创新与成果转化的功能定位。创新中心要以关键技术研发为核心使命,为合成生物相关产业发展提供源头技术供给。要加快推动科技成果转移转化,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创新服务,切实解决产业和企业的技术难题。要构建创新创业孵化服务载体,支持科研人员开展以科技成果转化为核心的创新创业,培育孵化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三、按照战略导向部署重点任务。从国家战略和产业需求出发,凝练创新中心的领域布局和重点任务,主要聚焦于合成生物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应用方向,重点突破工业酶和核心菌种自主构建和工程化应用的技术瓶颈制约,引领构建未来生物制造新的技术路径,形成重大关键技术源头供给,为提升我国合成生物领域企业和产业创新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四、打造科技体制改革试验田。要健全决策治理机制,构建理事会领导下的中心主任负责制,形成多方共建共治共享的科学治理结构。要加强有关企业、高校院所、投资机构等共建主体的紧密协同,构建科研与市场紧密结合、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创新共同体。要强化创新资源开放共享,推动科研设施、仪器设备等面向行业企业开放服务。要加大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形成链接全球资源的创新网络。
五、健全共同推进中心建设的工作机制。天津市人民政府、中科院要切实履行双方共建协议,认真推进实施各项建设任务,在基础设施、政策保障、资金投入、创新环境等方面为中心建设提供支撑与保障,每年度向科技部报告中心建设进展情况。科技部将大力支持国家合成生物技术创新中心建设,在科技规划、项目安排、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政策试点等方面予以支持,组织开展绩效评估,加强对中心建设运行的日常指导和跟踪服务。
特此函复。
科技部
2019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