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疫情的倡议书

来源: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0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位会员和广大实验动物学科技工作者同仁:
 
近期,一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由武汉席卷全国,形势非常严峻。在党中央的坚强领导下,全国各地均在众志成城战疫情,齐心协力克时艰。在疫情防控的关键时刻,我们向学会各位会员和广大实验动物学科技工作者同仁发出倡议:
 
一、高度重视,严格管理
 
在疫情严峻的形势下,各项工作安排要符合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的要求,加强动物实验人员的体温监测和呼吸道传染病筛查,发热患者严禁进入设施环境,保护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人员的健康,保障办公场所和设施环境的卫生安全。同时,严格控制实验人员数量和进出频次,避免造成交叉感染。对实验动物生产、使用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和实验动物尸体应当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科学防护,积极行动
 
疫情防控是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实验人员进入设施环境需正确穿戴手套、帽子、口罩和隔离衣,实验物品消毒灭菌后从传递窗传入,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广大实验动物学科技工作者要以强烈的社会责任感,主动减少聚集和流动,不道听途说,不散布谣言,自觉学习疫情防控知识,如实报告有关情况,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三、严谨规范,质量控制
 
实验动物是经人工饲育,对其携带微生物实行控制,遗传背景明确或来源清楚的,用于科研、教学、生产、检定以及其他科学实验的动物。实验用动物则包含实验动物、野生动物、经济动物、观赏动物等。2月7日,华南农业大学沈永义、肖立华等科研人员的最新研究结果表明,穿山甲是新型冠状病毒的潜在中间宿主。在此我们呼吁,对用于科学实验及产品生产的实验动物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动物实验需在有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单位进行,实验动物使用前应检查生产单位的营业执照、实验动物生产许可证、实验动物质量合格证明、动物检疫合格证明或检测报告等材料,做好实验动物的生产、检疫、运输、使用、监测等各项工作。同时,建议近期不采用野生动物作为实验用动物。
 
在疫情防控的攻坚期,让我们大家行动起来、一起努力,切实守住实验动物远离疫情的坚实防线,共同打赢这场疫情防控攻坚战!    
 
福建省实验动物学会
 
二〇二〇年二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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