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的通知

来源: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11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粤科实字〔2020〕35号

各有关单位: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有关决策部署,扎实做好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工作,积极组织好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为我省抗击疫情做好科技支撑保障作用,我厅组织编写了《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各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做好从业人员和生物安全防护,加强环境设施与设备的管理,积极投身疫情防控“阻击战”。

附件:实验动物生产和使用机构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工作指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20年2月10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289159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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