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VID-19流行人群的心理干预

来源:中国实验动物信息网 发布时间:2020年02月20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2019年冠状病毒病(COVID-19)疫情目前已在中国蔓延一个多月。国家卫生委员会发布了《COVID-19感染者紧急心理危机干预指南》。全国各医疗机构和大学开设了在线平台,为患者及其家属和其他感染者提供心理咨询服务。
 
但是,Xiang及其同事认为,对已确认COVID-19的患者,疑似感染的患者,隔离的家庭成员和医务人员的心理健康需求处理不善。中国心理干预的组织管理模式必须改进。西方一些国家(如英国和美国)已经建立了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心理危机干预程序。我国心理危机干预的理论与实践研究起步较晚。2004年,中国政府发布了《关于加强精神卫生工作的指导意见》,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如甲型流感爆发和汶川地震)进行了心理危机干预,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在严重急性呼吸道综合症(SARS)流行期间,为公众开设了几条心理咨询电话求助热线,并迅速成为解决心理问题的重要机制。 但是,心理干预活动的组织和管理存在几个问题。
 
第一,很少注意实际执行干预措施。总体规划不够。当疫情发生时,没有权威机构在不同地区和下属部门部署和规划心理干预活动。因此,大多数医疗部门在没有相互沟通的情况下独立地开始心理干预活动,从而浪费了精神卫生资源,并且由于缺乏及时的诊断以及治疗和评估的后续性差而使患者无法接受。
 
其次,我国部分省市社区卫生服务与精神卫生服务机构合作脱钩。对受疫情影响的个人进行心理健康状况评估后,不能根据病情的严重程度和治疗的困难程度,将患者分配到相应的科室或专业人员进行及时合理的诊断和治疗。而病毒感染缓解后,患者不能迅速从医院转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接受持续的心理治疗。
 
最后,由于专业人员的缺乏,在许多领域建立心理干预小组是不可行的。团队可能由心理咨询师、护士、志愿者或心理学及其他相关专业的教师组成,不限专业和经验丰富的心理学家和精神病医生。
 
在国家卫生委员会的指导方针中,针对不同人群制定了关键点,,包括确诊和疑似感染的患者、医疗护理和相关人员、与患者有密切接触的人群(如家属、同事、朋友)、拒绝就医的人群、易感人群(如,老年人、儿童和孕妇),以及公众。
 
随着疾病的进展,临床症状变得严重,感染者的心理问题也会发生变化,因此,应针对性地采取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研究证实,经历过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个人,即使在事件结束后,或者已经治愈出院,仍有不同程度的应激障碍,这表明这些个人不应被忽视。因此,应根据病程、临床症状严重程度、治疗地点(如家中隔离、普通隔离病房、重症监护室)等因素,对需要心理干预的个体进行分类,制定具体措施,提高干预效果。在严格的感染措施下,非必要人员,如临床精神病医生、心理学家和心理健康社会工作者,强烈反对进入COVID-19病人的隔离病房。. 因此,一线医护人员成为医院为患者提供心理干预的主要人员。对被隔离或者在家中疑似感染的个人,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应当提供基本医疗和精神卫生服务。然而,由于复杂的工作程序,繁重的工作量以及缺乏对精神病学或临床心理学的标准化培训,社区卫生服务人员并不总是知道如何减轻患者的心理困扰。由精神卫生人员组成的专业团队是处理由流行病和其他公共卫生紧急情况引起的情绪困扰和其他精神障碍的基本原则。
 
截至2017年底,执业精神病医师已增至33 400人,心理治疗师、社会工作者、心理咨询师也在逐年增加,但人数仍太少,无法满足精神障碍患者的需求。因此,培养不同层次的心理健康专业人才是中国政府的迫切要求。干预措施应以全面评估导致心理问题的危险因素为基础,这些因素包括危机前心理健康不佳、丧亲、自我或家庭成员受伤、危及生命的情况、恐慌、与家庭分离和家庭收入低。
 
任何重大疫情的爆发都会对个人和社会产生负面影响。从五角大楼恐怖事件和美国炭疽病袭击中吸取的经验教训表明,必须预先建立社区联盟,以高效、有效地调动资源,并成功地应对受灾个人与灾难有关的心理健康需求。我国心理干预的规划通常是被动的,在突发事件引发严重心理问题之前,很少有预防措施。
 
COVID-19的爆发表明我国在心理干预方面存在许多问题。在此,我们提出了政府如何在科学合理的建议基础上建立和完善干预体系,有效应对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引发的心理健康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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