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科技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成立第六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附件1.docx
附件:2. 第六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名单附件2.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林业局
2020年2月17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
2020年2月17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