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的通知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0年03月0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各市科技局、教育局、生态环境局、农业农村局、卫生健康委(局)、市场监管局、林业局,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工作的重要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我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维护社会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环境,根据省政府颁发的《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文件精神,成立第六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并研究制定了《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1.《关于加强全省实验动物安全管理的意见》附件1.docx

附件:2. 第六届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委员会名单附件2.docx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教育厅

浙江省生态环境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浙江省林业局

2020年2月17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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