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关于发放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0年05月15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安徽医科大学: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经实验动物环境设施检测和验收组现场审查验收,你单位符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变更申请条件,准予发放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可证自颁发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五年。原使用许可证SYXK(皖)2019-005同时收回注销。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附件: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05月9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药监局,省市场监管局。


附件

实验动物许可证发放单位信息表

许可证号

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

设施地址

适用范围

设施面积

有效期限

SYXK(皖)2020—001

安徽医科大学

曹云霞

合肥市梅山路81号安徽医科大学临床药理所一楼、三楼

普通环境

使用动物品种:普通级兔、猴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药理毒理学研究

100平方米

2020年5月9日—2025年5月8日

屏障环境

使用动物品种:SPF级大、小鼠

主要动物实验科目:药理毒理学研究

380平方米

(注:SCXK为生产许可证简称,SYXK为使用许可证简称)

皖科基奖秘〔2020〕124号 关于发放安徽医科大学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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