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防疫原则
(1)隔离饲养:不同种类、不同品系和不同来源的实验动物应分开饲养,防止交叉感染。
(2)引进动物严格检疫:从具有动物生产许可证的单位引进动物,作为种用动物必须来源于国家啮齿类实验动物种质资源中心。动物应用前需有隔离检疫过程。
(3)坚持卫生消毒制度:定期对动物房舍和饲养用具进行消毒,杜绝各种微生物的侵入和繁殖。
(4)饲养管理人员定期进行健康检查,有人畜共患病者,调离与动物接触的工作岗位。
(5)保种单位要对保种的动物定期进行质量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更新种群。
(6)严格防止野生动物侵入实验动物室,对死亡动物进行无害化处理。
(二)日常的预防措施
(1)饲养人员应严格执行不同等级实验动物的饲养管理和卫生防疫制度和操作规程,认真做好各项记录,发现情况,及时报告。
(2)实验动物设施周围应无传染源,不得饲养非实验用家畜家禽,防止昆虫及野生动物侵入。
(3)坚持日常卫生消毒制度,降低环境设施中的病原体含量。
(4)饲养室严禁非饲养人员出入和各类人员互串,购买或领用动物者不得进入饲养室内。
(5)饲料和垫料库房应保持干燥、通风、无虫、无鼠,接触小鼠的饲料、饮水和垫料均应消毒灭菌。
(三)发生疫病时的扑灭措施
(1)及时发现、诊断和上报疫情,并通知邻近单位做好预防工作。
(2)迅速隔离患病动物,污染的环境和器具紧急消毒。实验用动物应停止实验观察或淘汰。
(3)若发生危害性大的疫病,如鼠痘、流行性出血热等应采取封锁等综合性措施。疫情扑灭经消毒处理后一个月方可解除封锁。
(4)病死和淘汰动物应采取焚烧等措施合理处理。
(5)应根据疫病种类和疫情情况,及时报上级管理部门和防疫部门。例如,发生鼠痘疫情需及时上报当地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发生流行性出血热疫情则需上报当地实验动物管理机构的同时,通报当地疾病控制中心。
(四)消毒措施
饲养小鼠的屏障环境必须特别防止微生物从外部侵入,因此消毒一般选用广谱消毒剂,如卤化物消毒剂(次氯酸钠、碘伏等)、逆性皂液(界面活性剂)、过氧化物消毒剂(过氧乙酸)及季铵盐类(如新洁尔灭)消毒剂等进行消毒,提倡交替使用。
(1)动物饲养器具、物品等进入动物饲养屏障环境时应加以控制数量及传递次数。
(2)传递窗、缓冲间内部用消毒液消毒后需打开紫外线灯30min后方可打开内侧门。
(3)每个工作日对洁库、浴室、缓冲间及动物房地面擦拭消毒:对使用过的体重计、作业车和器械进行擦拭和浸泡消毒。无动物区域紫外灯照射消毒。
(4)每周在换窝的同时对饲养架擦拭消毒,对屏障内所有区域进行空气消毒,用喷雾器喷雾后,有紫外线灯的要打开紫外线灯。
(5)每月对室内排气口进行清洗,然后消毒液浸泡,拭干水分后重新安装。
(五)隔离措施
隔离患病动物和可疑感染的动物是防治传染病的重要措施之一。隔离时应选择不易散播病原体、消毒处理方便的地方或房舍进行。如患病动物数量较多,可集中隔离在原来的动物房内。隔离场所禁止非工作人员和动物出入和接近。工作人员出入应遵守消毒制度。隔离区内的用具、饲料、粪便等,未经彻底消毒处理,不得运出。对于发生烈性人畜共患病(如流行性出血热等)的动物群,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全群扑杀,严格消毒,防止疫情进一步扩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