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于2020年8月31日,受理由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实验动物研究所提交的四个实验动物模型,分别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恒河猴感染模型(受理号IN-2020-00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转基因小鼠感染模型(受理编号:IN-2020-00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仓鼠感染模型(受理编号:IN-2020-005)”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猫感染模型(受理编号:IN-2020-004)”。委员会组织了5人专家评审组,经过书面评审、网络答辩和对修改材料进行复核等程序,最终5人5票,一致同意通过两个模型的鉴定和评价。按照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制定的《中国实验动物学会实验动物模型鉴定与评价管理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IN-2020-002和IN-2020-003授予A级动物模型,IN-2020-004和IN-2020-005授予B级动物模型。
委员会委员采用不记名投票方式,对评审结果进行了投票表决。共有23位委员参与投票,两个模型均获得超过三分之二同意。按照《管理办法》规定,委员会通过四个模型的鉴定与评价,IN-2020-002和IN-2020-003授予A级动物模型,IN-2020-004和IN-2020-005授予B级动物模型。为增强评审结果的透明性,现将此次评审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30日,从公示之日起计算。公示期限内,如有异议,请与委员会秘书处联系,邮箱:huiwuzu_dwlm@163.com。电话:010-63013095。
附件:
1.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恒河猴感染模型
2.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转基因小鼠感染模型
3.新型冠状病毒肺炎仓鼠感染模型
4.新型冠状病毒肺炎实验猫感染模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