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等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事项,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公告如下。
1. 单位名称:杭州百诚医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楼金芳
设施地址:杭州市滨江区东冠路611号金盛科技园7号楼1楼
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180平方米)普通环境:兔、犬(60平方米)
许可证号:SYXK(浙)2021-0014
有效期:2021年2月18日-2026年2月17日。
2. 单位名称:宁波人健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岑坚
设施地址:慈溪市长池路555号3号楼2楼
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大鼠、小鼠(220平方米)
许可证号:SYXK(浙)2021-0015
有效期:2021年3月8日-2026年3月7日。
3. 单位名称:浙江省食品药品检验研究院(浙江省药用包装材料质量监测中心、浙江省保健食品化妆品检验检测中心)
法定代表人:刘献明
设施地址:绍兴市越城区沥海街道海天道24号生命健康产业园2号
许可适用范围:普通环境:犬、猴、小型猪(一楼1200平方米),兔、豚鼠(二楼1200平方米);屏障环境:大鼠、小鼠(三楼1200平方米),大鼠、小鼠、豚鼠、地鼠(四楼750平方米)
许可证号:SYXK(浙)2021-0016
有效期:2021年3月9日-2026年3月8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