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诚信建设的要求,认真落实《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北京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我办制定了《北京市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北京市实验动物工作单位和个人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docx
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
2021年11月22日
原文链接:http://baola.ilaims.com/Index/TZTG/332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