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杭州启真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等单位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公告

来源: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2年04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杭州启真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提出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准予及调整适用范围申请7项,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全面审查,均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一)许可证号:SCXK(浙)2022-0005

1.单位:杭州启真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西亚;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中桥路,蓝郡农创园2号楼;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75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18日-2027年2月17日。

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二)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07

1.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2.法定代表人:李小年;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100m2);兔(普通环境,3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7日-2027年2月6日。

(三)许可证号 :SYXK(浙)2022-0008

1.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法定代表人:蔡文祥;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生态环境监测大楼17楼;

4.适用范围:小鼠(屏障环境,90m2);兔(普通环境,4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7日-2027年2月6日。

(四)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09

1.单位:浙江苏可安药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苏艳;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长福杭路829号,行政楼6楼;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360m2);兔(普通环境,12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18日-2027年2月17日。

(五)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10

1.单位:康龙化成(宁波)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BOLIANG LOU;

3.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生命科技园启源路39号,3号楼A段1-4层;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1层568m2);猴(普通环境,2-3层1361m2);犬(普通环境,4层685m2);

5.有效期:2022年2月28日-2027年2月27日。

三、实验动物许可证适用范围调整

(六)许可证号:SYXK(浙)2021-0021

1.单位:康龙化成(宁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LOU  BOLIANG;

3.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800号,23号楼B段2-6层;

4.适用范围增加了大鼠,调整为:犬(普通环境,2层1390m2);猴(普通环境,3层1453m2);犬、猪(普通环境,4层1365m2);大鼠、小鼠、地鼠(屏障环境,5层1408m2);大鼠、小鼠、兔、豚鼠(屏障环境,6层1435m2);

5.有效期:2021年5月24日-2026年5月23日。

(七)许可证号:SYXK(浙)2019-0004

1.单位:康龙化成(宁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LOU  BOLIANG;

3.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800号,25号楼3层;

4.适用范围增加了犬,调整为:犬、猴(普通环境,600m2);

5.有效期:2019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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