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杭州泰格捷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等3家单位提出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准予、适用范围调整事项申请3项,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全面审查,均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准予
(一)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11
1.单位:杭州泰格捷通检测技术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勇;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滨安路688号6幢四层401室;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豚鼠(屏障环境,500m2);兔、豚鼠(普通环境,300m2)
5.有效期:2022年3月28日-2027年3月27日。
(二)许可证号 :SYXK(浙)2022-0012
1.单位:浙江大学智能创新药物研究院;
2.法定代表人:杨波;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下沙街道福城路291号,医药港小镇一期6号楼4楼;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195m2);
5.有效期:2022年3月28日-2027年3月27日。
二、实验动物许可证适用范围调整
(三)许可证号:SYXK(浙)2019-0030
1.单位: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
2.法定代表人:陈海啸;
3.设施地址:浙江省临海市望天台路43号;
4.适用范围增加了屏障环境面积,调整为:大鼠、小鼠(屏障环境,240m2);兔、犬、猪(普通环境,180m2);
5.有效期:2019年12月16日-2024年12月16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3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