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杭州启真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等6家单位提出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准予及调整适用范围申请7项,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全面审查,均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行政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验动物生产许可
(一)许可证号:SCXK(浙)2022-0005
1.单位:杭州启真实验动物科技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何西亚;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中桥路,蓝郡农创园2号楼;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75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18日-2027年2月17日。
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
(二)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07
1.单位:浙江工业大学;
2.法定代表人:李小年;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潮王路18号;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100m2);兔(普通环境,3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7日-2027年2月6日。
(三)许可证号 :SYXK(浙)2022-0008
1.单位:浙江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2.法定代表人:蔡文祥;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学院路117号,生态环境监测大楼17楼;
4.适用范围:小鼠(屏障环境,90m2);兔(普通环境,4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7日-2027年2月6日。
(四)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09
1.单位:浙江苏可安药业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苏艳;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区前进街道长福杭路829号,行政楼6楼;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360m2);兔(普通环境,120m2);
5.有效期:2022年2月18日-2027年2月17日。
(五)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10
1.单位:康龙化成(宁波)药物开发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BOLIANG LOU;
3.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生命科技园启源路39号,3号楼A段1-4层;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1层568m2);猴(普通环境,2-3层1361m2);犬(普通环境,4层685m2);
5.有效期:2022年2月28日-2027年2月27日。
三、实验动物许可证适用范围调整
(六)许可证号:SYXK(浙)2021-0021
1.单位:康龙化成(宁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LOU BOLIANG;
3.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800号,23号楼B段2-6层;
4.适用范围增加了大鼠,调整为:犬(普通环境,2层1390m2);猴(普通环境,3层1453m2);犬、猪(普通环境,4层1365m2);大鼠、小鼠、地鼠(屏障环境,5层1408m2);大鼠、小鼠、兔、豚鼠(屏障环境,6层1435m2);
5.有效期:2021年5月24日-2026年5月23日。
(七)许可证号:SYXK(浙)2019-0004
1.单位:康龙化成(宁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LOU BOLIANG;
3.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杭州湾新区滨海四路800号,25号楼3层;
4.适用范围增加了犬,调整为:犬、猴(普通环境,600m2);
5.有效期:2019年2月1日-2024年2月1日。
特此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