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浙江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和《关于开展浙江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的通知》等规定,吉力(浙江)检测服务有限公司等4家单位提出了实验动物行政许可准予及变更申请事项,经省科技厅依法受理并全面审查,均符合法定条件,决定准予或变更行政许可,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准予
(一)许可证号:SYXK(浙)2022-0013
1.单位:吉力(浙江)检测服务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陈国群;
3.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杭州湾新区汇轸路166号;
4.适用范围:大鼠、小鼠、豚鼠、地鼠(屏障环境,380m2);犬、猪(普通环境,540m2)
5.有效期:2022年4月14日-2027年4月13日。
(二)许可证号 :SYXK(浙)2022-0014
1.单位:杭州佑本动物疫苗有限公司;
2.法定代表人:王家福;
3.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10号大街266号;
4.适用范围:小鼠、豚鼠(屏障环境,七号楼三层720m2);猪(普通环境,五号楼二层213m2、七号楼四层709m2);犬(普通环境,五号楼一层86m2);兔(普通环境,五号楼二层213m2);
5.有效期:2022年4月14日-2027年4月13日。
二、实验动物使用许可变更
(一)许可证号:SYXK(浙)2020-0003
1.单位:宁波美康盛达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2.设施地址:浙江省宁波市鄞州区明曙路962号A栋4层;
3.适用范围:小鼠(屏障环境,220m2);
4.有效期:2020年4月27日-2025年4月26日;
5.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由邹炳德变更为邹敏华。
(二)许可证号:SYXK(浙)2018-0010
1.单位:浙江农林大学;
2.设施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临安区武肃街666号,浙江农林大学东湖校区二号学院楼;
3.适用范围:大鼠、小鼠(屏障环境,300m2);
4.有效期:2018年6月21日-2023年6月21日;
5.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由应义斌变更为沈希。
特此公告。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