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2〕28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广东省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广东省行政检查办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72号)等有关规定,省科技厅按照“双随机、一公开”要求制定和公告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广东省实验动物行政许可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并开展了第二季度监督检查工作。现将第二季度监督检查结果公告如下。
一、实地核查结果
对中国科学院广州生物医药与健康研究院等17家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执行情况进行实地核查,未发现有违反《条例》的情形(详见附件1)。
二、质量抽检结果
(一) 对中山大学等6家实验动物生产许可单位进行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2)。
(二) 对广东药科大学等11家实验动物许可单位进行设施环境质量抽样检测,质量均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详见附件3)。
特此公告。
附件1 2022年第二季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执行情况1.pdf
附件2 2022年第二季度实验动物质量抽样检测结果1.pdf
附件3 2022年第二季度实验动物设施环境质量抽样检测结果1.pdf
省科技厅
2022年7月25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398162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