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科公告〔2022〕35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的规定,现将注销中山大学实验动物许可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对以下有效期届满未延续的许可予以注销,并向被许可人送达相应的《注销行政许可决定书》。注销理由:在许可证有效期届满前未及时提交行政许可延续申请,相应的许可有效期届满未延续。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粤)2017-0175。
单位名称:中山大学。
特此公告。
省科技厅
2022年8月27日
http://gdstc.gd.gov.cn/zwgk_n/tzgg/content/post_40035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