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根据《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科技部关于印发〈自贸区实验动物许可“证照分离”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有关规定,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你单位提交的实验动物许可证变更事项,符合准予变更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变更实验动物许可
实验动物许可证号:SYXK(皖)2021—008。
单位名称: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
变更事项:法定代表人变更。
变更前:蔡月明。
变更后:李立。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2年11月2日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准予安徽双鹤药业有限责任公司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