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类乙管”相关热点问题权威回应

来源:科技日报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8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我国疫情防控工作重心从‘防感染’转向‘保健康、防重症’。”12月27日,国家卫生健康委新闻发言人、宣传司副司长米锋指出,随着新冠病毒感染实施“乙类乙管”,我国疫情防控进入新阶段。

那么,实施“乙类乙管”后还需要佩戴口罩吗?疫情监测方面会有哪些调整?

实施“乙类乙管”后仍需科学佩戴口罩

“在实施‘乙类乙管’之后,社会面传染源更加不确定,所以更要做好个人防护。”中国疾控中心传防处主任医师殷文武表示,在前往人群密集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仍需规范佩戴口罩。

殷文武介绍,根据牛津大学公布的疫情防控政策严格指数和相关官方网站公布的信息,全球大多数的国家已经调整了新冠疫情防控政策,不再对工作场所、公共活动、公共交通、旅行等进行限制,但保留了特定场所佩戴口罩的要求。佩戴口罩仍旧是阻断传染病传播的重要手段之一。

此外,无论是“甲管”还是“乙管”,现在仍处于新冠疫情流行期间。殷文武表示,疫情期间要尽量减少外出,减少聚集活动,尽量不要到影剧院、KTV、棋牌室、剧本杀等空间密闭、人群密集的场所。尤其有基础病的老年人、儿童、孕妇等在疫情期间要尽量少外出、少聚集。

国家疾控局副局长常继乐强调,其实不管是甲类、乙类甚至丙类传染病,在病毒流行期间都需要采取必要的防控措施。当前疫情防控的工作重心由防范全人群感染转移到保护重点人群、降低重症和死亡。实施“乙类乙管”后,个人仍然要坚持戴口罩、勤洗手、多通风等良好生活方式,及时完成疫苗接种。

“乙类乙管”后,疫情监测有哪些变化

新冠病毒感染调整为“乙类乙管”之后,对传染源的发现和管理都作出了调整,不再通过“应检尽检”、风险区域全员核酸筛查等方式来发现感染者,也不再对发现的感染者和未排除的疑似病例要实行隔离治疗措施。那么,在这种情况下进行的疫情数据监测如何进行呢?对疾病监测、报告以及发布又做出了哪些调整呢?

“我们将根据疫情的情况作动态的调整,最终回归到乙类传染病每月公布一次。”殷文武介绍,疫情数据将在中国疾控中心网站上定期公布。在公布的内容方面,包含现有住院病例数、重症病例数、危重症以及累计死亡病例数。删除既往密切接触者的报告情况。不再区分本土病例和境外输入病例。

在监测内容方面,将前期以每一个病例为重点的监测,调整为以疫情趋势、重点人群为重点的监测,在继续做好传染病网络直报的基础上,开展医疗机构和社区人群哨点监测等多种形式的监测,加强病毒变异监测。

针对当前不同渠道公布的疫情信息为何会有出入这一问题,殷文武解释:“在防控措施调整之后,我们采取多种措施搜集相关的疫情信息,以评估疫情强度以及发展趋势,包括继续开展法定传染病网络报告,搜集哨点医院信息,多方面搜集相关大数据等,如药店发热药品的销售数据、120求救信息等,来弥补报告数据的不足,研判整个疫情发展趋势、流行强度以及各地疫情变化情况。”

殷文武表示,中国疾控中心正在积极与各地保持联系,并将在社区开展感染情况调查、网络问卷调查等方式对信息报告进行完善,持续关注疫情变化,更加完整而客观地掌握疫情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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