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公布2022年度全省实验动物及设施环境质量抽检结果的通知

来源: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2年12月27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川科资〔202280

各实验动物生产、使用单位

根据《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质量管理办法》和《四川省实验动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2022年,四川省科学技术厅委托第三方机构,对全省17家实验动物生产单位开展了实验动物质量抽检,对5家实验动使用单位开展了设施环境质量抽检。现将抽检结果公布如下:

一、成都达硕实验动物有限公司SPF级大、小鼠、普通级实验用猪,成都生物制品研究所有限责任公司SPF级小鼠,成都中医药大学SPF级小鼠,川北医学院SPF级大、小鼠,四川大学实验动物中心SPF级大、小鼠,四川格林豪斯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通级猴,四川横竖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普通级猴、普通级实验用猪,西南医科大学SPF级大、小鼠,四川省实验动物专委会养殖场SPF级小鼠,四川省中医药科学院SPF级大、小鼠,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研究所普通级犬,雅安普莱美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通级猴,成都中科奥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通级实验用猪,四川中科奥格生物科技有限公司普通级实验用猪,成都药康生物科技有限公司SPF级大、小鼠,简阳达硕动物科技有限公司SPF级大、小鼠,四川养麝研究所普通级犬抽检指标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二、成都华健未来科技有限公司、成都欧林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医药集团总公司四川抗菌素工业研究所、成都百裕制药股份有限公司、成都菱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实验动物设施环境抽检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三、成都中医药大学SPF级大鼠,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研究所普通级猴,在初次抽检过程中个别指标不符合国家标准,经过整改后复检合格。

四、四川省实验动物专委会养殖场SPF级大鼠,四川省医学科学院·四川省人民医院实验动物研究所SPF级大、小鼠,因本年度内未开展实验动物生产,该部分实验动物未进行抽检。

实验动物是生命科学和生物医学的基础和重要支撑条件,实验动物及设施环境质量好坏直接影响科学试验的准确性、可靠性,直接关系食品、药品和生物制品的安全性、有效性。请各单位高度重视实验动物及设施环境质量,做好相关保障措施,确保实验动物及设施环境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附件:1.2022年度全省实验动物质量及设施环境检测结果

汇总表

2.2022年度全省实验动物质量及设施环境检测指标

汇总表

 

 

                           四川省科学技术厅       

20221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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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2.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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