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准予安徽理工大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

来源: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时间:2023年02月24日 浏览次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安徽理工大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试行)《安徽省实验动物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安徽省开展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安徽省科技厅受理并审查了你单位的实验动物许可证申请,符合准予行政许可的法定条件。现将有关行政许可事项通知如下:

准予实验动物使用许可申请(新申请)

单位名称:安徽理工大学

法定代表人:袁亮。

设施地址:安徽理工大学崇仁楼3层东侧。

使用许可适用范围:屏障环境(SPF级小鼠,70㎡)。

实验动物使用许可证号:SYXK(皖)2023001

许可证有效期:2023223日—2028222日。

请你单位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操作规程,强化实验动物质量和使用环境设施控制,加强许可证管理。 

安徽省科学技术厅

2023223

  抄送:科技部基础司,省发展改革委,省市场监管局。

皖科基础秘〔2023〕67号-关于准予安徽理工大学实验动物行政许可事项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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