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项目开始申报
中国科协科普部关于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申报评审项目的通知
科协普函综字〔2017〕61号
各全国学会、协会、研究会科普部(科普工作委员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协科普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协科普部,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方案(2016-2020年)》、《中国科协科普发展规划(2016-2020年)》及《中国科协2017年科普工作要点》,提升全民科学素质,中国科协科普部组织实施2017年度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项目,重点做好科学传播能力建设、基层科普服务能力建设、科普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其中,部分重点任务通过申报评审方式遴选确定承担单位。请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一)申报对象
符合政府购买服务相关规定的科技类社会组织、公益二类或转为企业的事业单位、企业和机构等社会力量。
(二)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须具备以下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信用良好,无违法记录。
3.具有项目实施能力和基础,配备专门团队,能提供实施项目所必备的保障条件。
4.熟悉科普工作,在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
二、项目设置
(一)2017年全国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暨《智慧农民十万个为什么》科普资源库编撰(项目编号:qmkxsz2017-01)
项目内容:为农民科学素质网络知识竞赛活动提供技术支撑。完成《智慧农民十万个为什么》问答库、微视频库、电子书库、专家库建设,面向以新型职业农民为代表的涉农群体开展提升科学素质服务。
经费额度:2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支持单位能够满足项目实施要求,有举办相关或相似活动的经验。
联 系 人:李 亮 张守慎
联系电话:(010)68578249
(二)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组织实施(项目编号:qmkxsz2017-02)
项目内容: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日常管理,如经费测算、数据统计、情况盘点、媒体统计等系列工作;研究制定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评价的指标体系、方式、方法,指导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逐年有序开展;科技馆免费开放工作绩效检查。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全国科技馆免费开放组织实施工作,与科技场馆密切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项目指导和管理经验。
联 系 人:张 璇 黄晓春
联系电话:(010)68529879
(三)中国科普场馆年鉴2017卷编辑出版(项目编号:qmkxsz2017-03)
项目内容:汇集出版我国以自然科学类博物馆为代表的科普基础设施年度建设状况、服务水平、重大事项、发展沿革、改革创新等重要信息,收录对象包括我国自然科学类博物馆信息、地方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行业相关企业等内容。
经费额度:4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全国科普场馆及其他相关单位情况,与科普场馆、科普企业和地方自然科学博物馆协会及其他科普基础设施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的编辑、组稿和出版经验。
联 系 人:张 璇 黄晓春
联系电话:(010)68529879
(四)全国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组织与服务(项目编号:qmkxsz2017-04)
项目内容:开展全国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总结,研究谋划试点工作发展方向。做好全国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教育指导委员会换届工作。组织协调并指导服务科普人员培养师资建设、课程教材建设、基地建设、在线学习平台建设和实践活动。实施研究生科普能力提升资助项目,为师生搭建学术交流、科普活动和国际交流平台,促进高校、科技场馆、实践基地及科普机构间的合作和交流。开展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服务,开展就业学生跟踪分析。为顾问委员会、指导委员会、秘书处提供日常联络和服务,完成指导委员会和秘书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高层次科普专门人才培养试点工作,与试点高校、科技场馆、实践基地及科普机构等有密切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项目指导、管理经验。
联系人:高 闯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887
(五)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培训交流组织实施(项目编号:qmkxsz2017-05)
项目内容:推动全国学会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建设,通过座谈走访推动未组建团队的学会尽快组建,编写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示范文本。接收整理全国学会组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维护科学传播专家团队信息库。组织开展首席科学传播专家聘任工作,对第一批聘任期满的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开展考核和续聘工作,新聘任首席科学传播专家30人,并举办两次首席科学传播专家沙龙活动。开展首席科学传播专家、科学传播专家团队及其科普先进事迹宣传。举办“科普中国·首席科学传播专家大讲坛”示范活动,为科学传播专家团队提供重大科普工作及活动信息,为其发挥作用提供平台和帮助。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负责人和主要参与人员应熟悉科学传播团队建设工作,与全国学会和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经验。
联系人:张 鹏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988
(六)科普场馆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示范活动(项目编号:2017-06)
项目内容:开发教学课程,建设师资和教材队伍,为全国科普场馆专门人才队伍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指导。用好科技馆、自然博物馆、天文馆等科普场馆设施资源,围绕科普场馆的建设与运行管理,重点加强培养急需紧缺的科普展览设计开发、科学教育活动组织策划、科学实验、场馆情报理论和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科普场馆专门人才,组织开展2-3次示范性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形成科普场馆人才评价体系。
经费额度:4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应熟悉科普场馆工作,在科普场馆专门人才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科普场馆、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等科普机构有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经验。
联系人:高 闯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887
(七)青少年科技辅导员继续教育示范活动(项目编号:2017-07)
项目内容:开发青少年科技辅导员教学课程,建设师资和教材队伍,为全国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建设提供公共服务和指导。组织科技辅导员参加网上慕课培训,开展2-3次示范性培训活动。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应熟悉青少年科技教育工作,在青少年科技辅导员队伍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全国学会、地方科协等科普机构和中小学等教育机构有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经验。
联系人:高 闯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887
(八)国外科学传播理论与经典案例动态研究(项目编号:qmkxsz2017-08)
项目内容:跟踪国外科学传播动态,结合新时期国内科普专门人才的知识和培养培训需求,搜集整理国外科学传播方面的先进理论和实践案例,形成12期动态研究报告。为科普人员培训提供国外先进科学传播经验资料。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和负责人应熟悉国内外科学传播工作,与国内外科学传播研究机构有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经验。
联系人:高 闯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887
(九)女科学家科普活动组织协调(项目编号:qmkxsz2017-09)
项目内容:协助承担中国科协妇女儿童工作办公室相关任务。搜集整理中国科协各部门各单位在妇女儿童方面的工作,形成年度总结和计划,就相关专题开展调研。搭建促进妇女儿童工作平台,提供日常联络和协调。组织女科技工作者开展2-3次示范性科普活动。
经费额度:30万元
项目周期:2017年完成
申报要求:项目申报单位和负责人应熟悉妇女儿童工作,在女科技工作者中具有广泛号召力,与中国科协妇女儿童工作相关部门和单位有广泛联系,具备相关组织协调、指导、管理经验。
联系人:张 鹏 李伟元
电 话:(010)68571988
三、申报办法
(一)申报单位可根据自身条件选择合适的项目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重复申请,已获得中国科协其它项目经费支持的项目不得申请。同一单位申报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个,一经受理不再调整。
(二)本项目申报评审工作委托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申报材料为中国科协科普项目申报书(以下简称《项目申报书》)(附件),请登陆中国科协网站(www.cast.org.cn)“通知通告”下载填写,申报材料应客观真实,要素齐全,目标合理,结构清晰,形式规范,不得弄虚作假。不能在申报书内表述清楚的部分,可添加附页。必须在法定代表人签署审核意见、加盖单位公章等手续齐全后将纸质版和电子版同步报送北京华盛中天咨询责任有限公司,纸质文本一式3份。
(三)申报受理时间截止到2017年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中国科协科普部将组织专家开展项目评审,结果将通过中国科协网站公布。
四、项目要求
(一)项目实施
1.项目单位应严格按照《项目申报书》明确的事项实施项目,必须于2017年内启动并完成。
2.项目应由项目单位本级执行,严禁转包,发现此类情况将取消项目承办资格并追缴项目拨款。如需有关单位参与协作,请在《项目申报书》中写明由第一申报单位牵头项目实施和管理,并明确承办单位和协作单位双方在任务分工、经费使用等方面的责、权、利。
3.项目单位可结合自身情况配套资金,申请中央财政资金与配套资金须分别编报,并详列测算依据。预算不可列支管理费。已有财政支持人员经费的单位,不可列支固定人员工资类预算。同一项目不得以不同名称申请中国科协其他经费支持。
4.对获得的项目资金须专款专用,对照预算使用资金,不得擅自变更资金用途,不得擅自挤占、截留和挪用,保证资金支出和财务管理工作的规范性。财政补助单位须对项目经费单独核算。
(二)项目变更
项目事项确需变更的,项目单位应当以书面形式,专门就调整向科普部上报,具体、完整地说明调整的原因、工作内容、预算金额和内容等,经科普部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调整。未履行规范调整程序的变更视为无效。
(三)项目监督与验收
项目单位应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中期检查、总结验收和绩效评价工作,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及时报送中期和验收自评报告、项目总结和经费决算与管理等资料。对项目检查或验收情况不好、检查或验收后不及时整改的单位,科普部将采取警告通报等惩罚措施,并对结果较好的单位予以奖励。
(四)项目绩效信息收集
项目单位应加强对项目效果的实时评估,在项目实施的关键节点,对各类主要的受众人群开展服务对象满意度调查和统计分析,准确、实时、完整地量化、具体化服务效果。
联系方式:
北京华盛中天咨询有限责任公司:刘明月 肖 欣 李 铁
联系电话:010-62278948-516 010-6227894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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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协科普部:李伟元 高 闯
联系电话:010-68571887
中国科协科普部
2017年5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