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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查新和确认机制的建立及地方标准的应用--写在《实验动物管理条例》发布实施三十周年系列篇之五十六

2019年03月12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国家实验动物专家委员会简报 2019年第14期 作者:贺争鸣 李根平 陈梅丽 肖杭 代解杰 陆建玲 白殿卿 王维 刘福英 陈洪岩 赵静 任文陟 李彧章 黎歌 刘文菊 责任编辑:admin
摘要:在科技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科技项目的研究,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推动实验动物质量标准化和新资源共享服务、保证动物试验结果可靠性和医用生物材料使用安全性,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国实验动物标准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标准数量的增加,建立实验动物地方标准查新与确认机制,控制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对保证实验动物工作的科学监管、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可靠意义重大。通过“科技资讯”,介绍一篇已在《实验动物科学》发表的文章,与各位同仁分享。
编者:《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是我国第一部实验动物管理行政法规。《条例》的发布实施,确定了实验动物在科技发展中的重要地位,全面规划了我国实验动物工作发展方向、目标和任务,在实验动物工作规范化、法制化管理,推进实验动物新品种/品系开发和动物模型创制,保障实验动物和动物实验的质量,推动我国科技发展和民生保障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条例》的发布标志着我国实验动物工作依法管理进入了新的阶段,为实验动物工作的快速有序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
 
在科技主管部门和质监部门的指导和支持下,通过科技项目的研究,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制定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推动实验动物质量标准化和新资源共享服务、保证动物试验结果可靠性和医用生物材料使用安全性,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国实验动物标准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标准数量的增加,建立实验动物地方标准查新与确认机制,控制执行标准的有效性,对保证实验动物工作的科学监管、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工作的科学、准确、可靠意义重大。通过“科技资讯”,介绍一篇已在《实验动物科学》发表的文章,与各位同仁分享。
 
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查新和确认机制的建立及地方标准的应用*
 
贺争鸣1  李根平2  陈梅丽3   肖杭4  代解杰5  陆建玲6  白殿卿7  王维8  刘福英9  陈洪岩10  赵静11 任文陟12  李彧章13  黎歌14  刘文菊2
 
(1.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北京 100050)(2.北京市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北京 100195)(3.广东省实验动物监测所,广州 510663)(4.南京医科大学,南京 210029)(5.中国医学科学院医学生物学研究所,昆明 650118)(6.江苏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南京  210042)(7.海南省人民医院,海口 570311)(8.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长沙 410013)(9.河北医科大学,石家庄 050017)(10.中国农业科学院哈尔滨兽医研究所,哈尔滨 150001)(11.南京大学模式动物研究所,南京 210032)(12.吉林大学,长春  130062)(13.湖南省实验动物管理办公室,长沙 410013)(1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乌鲁木齐 830001)
 
标准的研究制定与发布实施是实验动物标准化的技术措施,是开展实验动物标准化管理的重要依据,也是促进实验动物资源整合优化、开放共享的基础保障。
 
在科技项目的支持下,近年来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研究工作取得很大进展,地方标准的发布实施对推动实验动物质量标准化和新资源共享服务、保证动物试验结果可靠性和医用生物材料使用安全性,以及进一步完善我国实验动物标准体系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是,我国目前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研究工作还处于起步阶段,标准数量不足,质量良莠不齐。同时因管理体制等方面的原因,使得地方标准的发布没有统一出口,加之宣传力度不够,使得已制定的标准没有得到很好的贯彻实施。本文从实验动物新资源创制、资源共享服务的需要和地方标准现状与问题入手[1],分析和阐述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查新和确认、宣传和推广应用的意义及重要性。
 
一、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现状
 
(一)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
 
对实验动物行业来讲,因国家标准数量少和覆盖面窄,且标准立项困难和前期研究基础薄弱等问题,加快研究制定涉及实验动物新资源标准化和推广应用亟需的地方标准显得尤为迫切。为适应国家科技创新和实验动物标准化工作发展的需要,推进地方标准研究工作的进程,北京、广东、江苏、海南等省市先后成立了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的指导下,逐步完善实验动物专业领域标准体系框架,制定地方标准研究计划,开展地方标准的研究工作[2,3]。一些省市虽暂时没有成立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但是在地方科技主管部门的支持和指导下,已开展实验动物标准研究工作。目前,已有75项实验动物地方标准发布实施。见表1。
 

1  实验动物地方标准

省市

标准编号

标准名称

北京

DB11/T 828.1-2011

实验用小型猪 第1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11/T 828.2-2011

实验用小型猪 第2部分: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11/T 828.3-2011

实验用小型猪 第3部分:遗传质量控制

DB11/T 828.4-2011

实验用小型猪 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

DB11/T 828.5-2011

实验用小型猪 第5部分:配合饲料

DB11/T 828.6-2011

实验用小型猪 第6部分:环境及设施

DB11/T 1053.1-2013

实验用鱼 第1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11/T 1053.2-2013

实验用鱼 第2部分: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11/T 1053.3-2013

实验用鱼 第3部分:遗传质量控制

DB11/T 1053.4-2013

实验用鱼 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

DB11/T 1053.5-2013

实验用鱼 第5部分:配合饲料技术要求

DB11/T 1053.6-2013

实验用鱼 第6部分:环境条件

DB11/T 1126-2014

实验动物 垫料

DB11/T 1125-2014

实验动物 笼器具

DB11/T 1457—2017

实验动物运输规范

DB11/T 1458—2017

实验动物生产与实验安全管理技术规范

DB11/T 1459.1—2017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第1部分:实验用猪

DB11/T 1459.2—2017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第2部分:实验用牛

DB11/T 1459.3—2017

实验动物 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第3部分:实验用羊

DB11/T 1460.1—2017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第1部分:实验用猪

DB11/T 1460.2—2017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第2部分:实验用牛

DB11/T 1460.3—2017

实验动物 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第3部分:实验用羊

DB11/T 1461.1—2017

实验动物 遗传质量控制  第1部分:实验用猪

DB11/T 1461.2—2017

实验动物 遗传质量控制  第2部分:实验用牛

DB11/T 1461.3—2017

实验动物 遗传质量控制  第3部分:实验用羊

DB11/T 1462.1—2017

实验动物 病理学诊断规范  第1部分:实验用猪

DB11/T 1462.2—2017

实验动物 病理学诊断规范  第2部分:实验用牛

DB11/T 1462.3—2017

实验动物 病理学诊断规范  第3部分:实验用羊

DB 11/T 1463.1—2017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第1部分: 实验用猪

DB 11/T 1463.2—2017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第2部分: 实验用牛

DB 11/T 1463.3—2017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  第3部分: 实验用羊

DB11/T 1464.1—2017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  第1部分:实验用猪

DB11/T 1464.2—2017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  第2部分:实验用牛

DB11/T 1464.3—2017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  第3部分:实验用羊

 

DB11/T 1459.4—2018

实验动物 微生物检测与评价  第4部分:实验用狨猴

DB11/T 1460.4—2018

实验动物 寄生虫检测与评价  第4部分:实验用狨猴

DB11/T 1461.4—2018

实验动物 繁育与遗传检测    第4部分:实验用狨猴

DB11/T 1462.4—2018

实验动物 病理学诊断规范    第4部分:实验用狨猴

DB11/T 1463.4—2018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养分与卫生要求  第4部分:实验用狨猴

DB11/T 1464.4—2018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  第4部分:实验用狨猴

DB11/T 1459.5—2018

实验动物 微生物检测与评价 第5部分:实验用猴长爪沙鼠

DB11/T 1460.5—2018

实验动物 寄生虫检测与评价  第5部分:实验用长爪沙鼠

DB11/T 1461.5—2018

实验动物 繁育与遗传检测    第5部分:实验用长爪沙鼠

DB11/T 1462.5—2018

实验动物 病理学诊断规范    第5部分:实验用长爪沙鼠

DB11/T 1463.5—2018

实验动物 配合饲料养分与卫生要求  第5部分:实验用长爪沙鼠

DB11/T 1464.5—2018

实验动物 环境条件  第5部分:实验用长爪沙鼠

湖南

DB43/T 958.1-2014

实验用小型猪 第1部分:遗传质量控制

DB43/T 958.2-2014

实验用小型猪 第2部分:微生物等级与监测

DB43/T 958.3-2014

实验用小型猪 第3部分:配合饲料

DB43/T 958.4-2014

实验用小型猪 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

DB43/T 958.5-2014

实验用小型猪 第5部分:环境与设施

DB43/T 959.1-2014

异种移植用无指定病原体(Designated Pathogen Free,DPF) 医用供体猪 第1部分:遗传质量控制

DB43/T 959.2-2014

异种移植用无指定病原体(Designated Pathogen Free,DPF) 医用供体猪 第2部分:微生物学监测

DB43/T 959.3-2014

异种移植用无指定病原体(Designated Pathogen Free,DPF) 医用供体猪 第3部分:配合饲料

DB43/T 959.4-2014

异种移植用无指定病原体(Designated Pathogen Free,DPF) 医用供体猪 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

DB43/T 959.5-2014

异种移植用无指定病原体(Designated Pathogen Free,DPF) 医用供体猪 第5部分:环境与设施

DB43/T 951-2014

实验东方田鼠饲养与质量控制技术规程

DB43/T 1191-2016

实验鱼类 实验红鲫C1HD系遗传质量控制

江苏

DB32/T 967-2006

实验动物笼器具 塑料笼箱

DB32/T 968-2006

实验动物笼器具 金属笼箱

DB32/T 969-2006

实验动物笼器具 笼架

DB32/T 970-2006

实验动物笼器具 层流架

DB32/T 971-2006

实验动物笼器具 饮水瓶

DB32/T 972-2006

实验动物笼器具 独立通气笼盒( IVC) 系统

DB32/T 1215-2008

实验动物笼器具 代谢笼

DB32/T 1216-2008

实验动物笼器具 隔离器

DB32/T 1650.1-2010

实验用猪第1部分:实验用猪 环境及设施(普通环境)

DB32/T 1650.2-2010

实验用猪第2部分:实验用猪 配合饲料

DB32/T 1650.3-2010

实验用猪第3部分:实验用猪遗传、微生物和寄生虫控制

DB32/T 2130-2012

普通级实验用鸡  饲养管理规范

DB32/T 2129-2012

实验动物 垫料

DB32/T 2730-2015

实验动物笼器具 集中排风通气笼盒系统

DB32/T 2731.1-2015

实验用雪貂 第1部分:环境与设施

DB32/T 2731.2-2015

实验用雪貂 第2部分:配合饲料

DB32/T 2731.3-2015

实验用雪貂 第3部分:遗传、微生物和寄生虫控制

DB32/T 2910-2016

实验动物设施运行管理规范

DB32/T 2913.1-2016

实验用史宾格犬 第1部分:遗传、微生物和寄生虫控制

DB32/T 2913.2-2016

实验用史宾格犬 第2部分:饲养管理技术规范

DB32/T 2911-2016

实验动物 福利伦理工作规范

DB32/T 2912-2016

动物实验开放服务规范

云南

DB53/T 328.1-2010

实验树鼩  第1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53/T 328.2-2010

实验树鼩  第2部分: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53/T 328.3-2010

实验树鼩  第3部分:遗传质量控制

DB53/T 328.4-2010

实验树鼩  第4部分:配合饲料

DB53/T 328.5-2010

实验树鼩  第5部分:环境及设施

DB53/T 328.6-2012

实验树鼩  第6部分:饲养管理

DB53/T 328.7-2012

实验树鼩  第7部分:生物学特性数据测定

DB53/T 328.8-2012

实验树鼩  第8部分:实验基本操作技术

DB53/T 328.9-2012

实验树鼩  第9部分:HCV病毒感染树鼩原代肝细胞模型制作

DB53/T 328.10-2012

实验树鼩  第10部分:HCV病毒感染树鼩模型制作

DB53/T 802.1-2016

实验小型猪 第1部分:遗传质量控制

DB53/T 802.2-2016

实验小型猪 第2部分: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53/T 802.3-2016

实验小型猪 第3部分: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53/T 802.4-2016

实验小型猪 第4部分:病理学诊断规范

DB53/T 802.5-2016

实验小型猪 第5部分:配合饲料

DB53/T 802.6-2016

实验小型猪 第6部分:环境及设施

海南

DB46/T 251-2013

实验动物  五指山猪 饲料营养要求

DB46/T 252-2013

实验动物  五指山猪 环境及设施(普通环境)

DB46/T 253-2013

实验动物  五指山猪  遗传、微生物和寄生虫控制

黑龙江

DB23/T 1674-2015

无特定病原体猪微生物学监测技术规范

DB23/T 1675-2015

无特定病原体鸭微生物监测技术规范

DB23/T 2056-2017

实验动物 羊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23/T 2057.1-2017

实验动物 生物安全型小鼠、大鼠独立通风笼具通用技术要求

DB23/T 2057.2-2017

实验动物 猫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23/T 2057.3-2017

实验动物 牛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23/T 2057.4-2017

实验动物 猫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23/T 2057.5-2017

实验动物 牛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

DB23/T 2057.6-2017

实验动物 鸭饲养隔离器通用技术要求

DB23/T 2057.7-2017

实验动物 羊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DB23/T 2057.8-2017

实验动物 运输隔离器通用技术要求

DB23/T 2057.9-2017

实验动物 猪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

上海

DB31/T 240-2001

实验动物 实验用小型猪

DB31/T 705-2013

普通级实验用羊的病原监测

广东

DB44/T 348-2006

猕猴属动物饲养管理规范

广西

DB45/T 546-2008

实验动物 小型猪

河北

DB13/T 2411-2016

实验动物  猫的饲养与管理

DB13/T 2547-2017

实验动物 垫料

甘肃

DB62/T 1247-2004

蕨麻猪

吉林

DB22/T 2591-2016

普通级 实验用猫病原微生物监测

浙江

DB33/T 2110.1-2018

实验动物 长爪沙鼠 第1部分:微生物控制等级及监测

DB33/T 2110.2-2018

实验动物 长爪沙鼠 第2部分:寄生虫控制等级及监测

DB33/T 2110.3-2018

实验动物 长爪沙鼠 第3部分:遗传质量控制

DB33/T 2110.4-2018

实验动物 长爪沙鼠 第4部分:组织病理检查规程

DB33/T 2110.5-2018

实验动物 长爪沙鼠 第5部分:配合饲料营养成分

DB33/T 2110.6-2018

实验动物 长爪沙鼠 第6部分:环境及设施

DB33/T 2110.7-2018

实验动物 长爪沙鼠 第7部分:饲养管理规程

 
除了上述已发布实施的地方标准之外,目前尚处于研究之中的地方标准还有:北京实验动物行业协会联合北京相关单位负责起草的《实验用猪》、《实验用牛》、《实验用羊》、《实验用沙鼠》、《实验用绒猴》、《实验用猫》、《实验用雪貂》的微生物、寄生虫、遗传、病理、饲料和环境标准,《实验动物运输规范》《实验动物生产与实验安全管理技术规范》等;吉林大学实验动物中心负责起草的《实验用猫微生物学等级及监测》、《实验用猫寄生虫学等级及监测》等标准。
 
(二)显著成果和主要问题
 
地方标准主要针对国家标准中没有的实验动物新品种质量提出要求,完善了我国实验动物标准体系,为实现新资源的标准化、保证动物试验结果的可靠性和推动资源共享提供了技术保障;突破了实验动物国家标准原有固化体系(如病理标准的制定),补充了关键性技术标准,为实验动物质量全面评价提供了新思路;细化了实验动物国家标准原有内容(如单独设置笼具和垫料标准),为标准实施的科学化和规范化提供技术依据。
 
从标准覆盖面看,国家标准包括了小鼠、大鼠、豚鼠、地鼠、兔、犬、猴、鸡,以及饲料和环境等;地方标准涉及小型猪、羊、树鼩、猴、犬、鸡、鸭、东方田鼠、猫、雪貂、斑马鱼、剑尾鱼,笼器具、垫料、福利和动物实验开放管理。从标准内容看,在87项国家标准中,涉及动物质量要求的标准4项(4/87),其他为相关支撑条件和检测方法的标准;而在地方标准中,直接涉及动物质量要求的标准多达33项(33/75),反映出地方标准更加贴近对动物质量的要求。
 
在地方标准快速发展的同时,如何从全局角度考虑,搭建适应实验动物行业发展的分块实施、统一协调的地方标准建设体系框架?如何利用各自优势和已有的工作基础,实现标准研究工作的资源共享,又好又快地推进地方标准的制定?如何加强标准宣传和标准统一出口,使地方标准的效力在推进实验动物资源标准化与应用等方面充分得以体现?都是目前需要我们面对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实验动物地方标准查新和确认的重要性
 
随着国家科技创新对实验动物资源要求的不断提升和实验动物新资源创制的迅猛发展,相信地方标准将会以一种新的势态呈现前所未有的突进。加之目前地方标准的基础研究、科学制定、跟踪评估等环节存在的问题,开展对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及时查新和有效性确认,显得十分必要和重要。
 
在北京、广东、云南、黑龙江、吉林等省市通过人大立法实施的《实验动物管理条例》中明确提出:“实验动物的质量监控,执行国家标准;国家尚未制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国家、行业均未制定标准的,执行地方标准。”因此,对需要利用尚无国家标准但有地方标准的实验动物开展相关科学研究、生物技术产品生产、效能性和安全性评价的机构来讲,依据地方标准创建实验动物许可的复合性条件,以获得行政许可十分重要。地方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依据地方标准受理许可申请,并开展许可证的审批、发放、管理和监督,均需遵循地方标准的有关要求。从这一点上看,对标准的实时查新,及时了解和掌握标准的更新状况,并对标准的有效性进行确认,对合法、合规、合标实施许可事项、践行科学监管行为十分重要。
 
地方标准是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和评价的依据,执行现行有效的标准是检验/检测实验室保证检验/检测报告科学、准确、公正有效的重要前提。《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准则》(CMA)5.3.2款规定:“实验室应确认能否正确使用所选用的新方法。如果方法发生了变化,应重新进行确认。实验室应确保使用标准的最新有效版本。”因此,一个实验动物质量检测机构建立有效的工作机制,以保证及时获得标准相关信息,并确保所用技术标准的及时更新非常重要。
 
三、建立实验动物地方标准查新和确认的工作机制
 
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的修订与评估是一项长期、不定期的动态过程,因此,建立行使有效的检查机制和工作流程,加强对技术标准的受控与查新非常重要。只有这样,才能保证检验/检测机构和科技主管部门不会误用失效的技术标准。
 
(一)以地方实验动物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实验动物管理机构和质量检测机构为核心,建立实验动物地方标准管理机构,负责制定工作计划 下设秘书处,具体组织地方标准查新和确认的实施与协调;可根据内容成立不同的工作组,具体负责标准的查新和确认工作。
 
(二)建立和完善标准库
 
保存现行有效的地方标准pdf全文,标准库设在中国实验动物信息网,供免费查询和下载。
 
同时,与权威机构网站,如,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www.sac.gov.cn)、中国标准化研究院网站(http://cnis.gov.cn)、国家标准文献共享服务平台-中国标准服务网(http://www.cssn.net.cn)、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http://www.aqsiq.gov.cn)和各地方质量技术监督局等建立友情链接,方便客户查询与实验动物相关的标准。
 
(三)设立标准查新工作小组
 
由相关人员构成,定期通过权威的标准网站检索查新,收集标准的变化情况。对作废和修订的标准进行登记,并收集变动后的新版标准文本(或电子文档),上报专家组。
 
(四)设立标准确认专家组,建立标准确认工作机制
 
对标准查新工作小组上报的改版或修订后的标准进行确认。
 
(五)根据标准确认结果
 
秘书处负责更改标准库,撤销作废的标准,防止作废标准仍在使用。
 
同时,应注意组织新标准的培训和宣贯,采取有效方式和途径对标准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收集标准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为标准的实施和进一步完善打下基础。
 
四、地方标准在实验动物新资源创制和应用中的作用
 
质量标准化是实验动物作为科技基础条件资源的固有属性,是用于科学研究和相关产品生产的必须条件和基本前提,也是推动实验动物新资源建设与共享的重要保障。
 
(一)标准研究制定是实验动物新资源创建的组成部分
 
回顾“十一五”和“十二五”期间,科技部立项资助了10个国家科技支撑项目,其中8个项目以实验动物新资源创建为主要内容,并将标准和技术规范的制定作为研究内容和考核指标[4],包括长爪沙鼠、裸鼹鼠、果蝇、猫、牛、羊、鸭子、树鼩、稀有鮈鲫、灰仓鼠、布氏田鼠、高原鼠兔、大仓鼠、基因工程动物(小鼠、大鼠、灵长类动物)等。依据制定的标准,对生物净化的动物全体进行检测与评价,建立了标准化的种群,为利用这些新的动物资源开展相关研究提供了质量保证[5]。
 
2016年,在中国科学院战略生物资源科技服务网络计划模式与特色动物实验平台项目中,已有不少科研机构将非洲爪蟾、蝙蝠、棉铃虫、甜菜夜蛾、线虫、高原田鼠、根田鼠等一些具有独特生物学特性的资源动物作为实验用动物用于不同领域的研究。因此,在资源动物实验动物化的基础上同步开展动物质量标准的研究制定,建立种质资源保存体系,严格规范其生产、供应和使用,使其纳入实验动物许可证的有效监控和管理,将是我们的一项长期任务和亟需解决的问题。
 
(二)标准和标准化是实现实验动物资源收集保存与服务共享的根本保障
 
实验动物资源的收集整合与服务共享是以创新需求为导向,以科学机制与先进技术为手段,以提高实验动物资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为不同领域的创新主体提供动物资源和信息/数据资源服务。推动和实现实验动物资源共享的物质基础是通过资源的收集整合搭建共享服务平台,而将动物资源纳入平台的前提条件就是实验动物能够作为科技资源的标准化水平。
 
实验动物标准化程度不高或质量不稳定是当前影响资源共享的难点之一[6]。有些实验动物虽有标准,但因现行标准“质量”不高直接影响到资源质量。缺乏关键技术标准也是影响资源质量的一个关键要素,如病理标准和生物学特性标准,生产管理的标准技术规程(GMP)等。因此,研究制定实验动物资源数据化标准,提高数据标准化程度,避免数据不规范、不准确、不完整、不协调和不统一而形成大量数据孤岛,促进跨平台和跨领域的数据汇交、同步更新维护和数据资源共享。
 
研究制定实验动物资源开放共享的标准,提升开放共享工作的标准化,保证实验动物资源整合共享工作的标准化和规范化运行,也是提高实验动物资源管理与共享水平的过程和重要措施[1]。
 
(三)标准是对实验动物工作实施科学监管的技术依据
 
为推进我国标准体系改革与不断完善,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2015年3月11日国务院发布了《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国发[2015]13号),其中提到:“……政府主导制定的标准由6类整合精简为4类,分别是强制性国家标准和推荐性国家标准、推荐性行业标准、推荐性地方标准;……。”
 
技术标准是实验动物监管的重要基础保障,是实现科学监管的重要技术支撑。在标准化工作改革大背景下,加强对国际先进标准的系统研究,结合“十三五”规划,分析研究目前实验动物行业实施的标准和涉及的相关技术法规,充分利用地方标准立项易获得支持、地方实施实验动物许可管理要求迫切、且与地方特色实验动物资源建设联系紧密等特点,加快建设地方实验动物技术标准体系,尽快与国际水平接轨,进一步完善我国实验动物标准体系,从而推进实验动物监管体系创新,提升实验动物科学监管水平,强化标准对质量的“硬约性”,实现实验动物科技工作对生命科学等领域研究与创新的支撑能力和服务水平。
 
(四)标准和标准化是关系到人用动物源性生物产品和生物医用材料安全性的技术保障
 
疫苗等生物技术产品和动物源性生物医用材料(如作为植介入生物医用材料的动物源性角膜、昆虫动物源性的生物可溶性皮肤修复与美容控缓释药用生物膜材料、猪源心包膜、牛跟腱Ⅰ型胶原膜等)的质量直接关系着我国人民用药安全,政府和公众对此给予了更多地关注和更高的要求。目前已有多种实验动物的组织或细胞用作这类产品的生产基质:《中国药典(2010年版三部)》收载了48个疫苗品种,包括27个病毒疫苗和21个细菌疫苗,其中以动物细胞作为生产基质的病毒疫苗占56%(15/27),如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地鼠肾细胞)、双价肾综合征出血热灭活疫苗(长爪沙鼠肾细胞)、风疹减毒活疫苗(兔肾细胞)、流感疫苗和麻疹疫苗(鸡胚细胞)、人用免疫血清(家兔)等产品的生产基质均是动物细胞(或动物)。因此,研究制定达到或接近国际标准的实验动物质量标准,在此基础上建立科学规范的实验动物生产管理体系、安全性监控体系和检测技术体系,对保证我国疫苗等生物技术产品和生物医用材料的安全性有重要意义。
 
对某一动物质量标准,从控制该种动物自身质量与控制以该种动物细胞或组织作为生产基质制备生物技术产品质量这样两个不同角度去分析,会得出不同结果。前者可能会满足要求,后者则会隐藏较大风险。如用于乙型脑炎减毒活疫苗生产的SPF地鼠,我国的国家标准(GB14922.2-2001)要求排除4种病毒,而世界卫生组织(WHO TRS910)“人用乙型脑炎疫苗(活)生产和检定指南”规定SPF地鼠应排除14种病毒。我们应该认识到,国家标准是对实验动物以及相关条件的基本要求,不是设定的最高极限。因此,对用作生物技术产品生产基质的动物而言,不能简单地直接采用现行国家标准去判定这类实验动物是否合格,更不能贸然认为使用达到国家标准的实验动物就保证了疫苗的安全性[6、7]。
 
五、结语
 
通过标准查新和确认达到标准有效性的控制,是实现实验动物工作科学监管、实验动物质量检测工作科学、准确、可靠的有力保证。在标准查新和确认的同时,还应主动关注国内、国际实验动物质量控制与评价和以实验动物为基质拓展延伸相关产品制造等领域的重大事件和热点问题,跟踪与问题产品相关的技术标准,为标准的提升、满足社会和政府监管的要求做好前期准备。
标准是引导质量的“风向标”,其内容代表着标准的发展趋势和走向;标准是评价质量的“描述项”,体现了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科技发展水平;标准是开展科技交流的“通用语言”。实验动物质量标准的国际化,不仅是我国实验动物科技交流参与国际发展的基础,也是我国科技交流登上国际舞台的前提,更是为科技合作和成果互认保驾护航的必要条件。
 
目前,我国实验动物技术标准体系处于建设和完善阶段,实验动物国家标准所规定的动物种类还十分有限,标准内容与国际先进标准还存在一定差距。因此,在标准体制改革的形势下,应鼓励和推动北京、上海、广东、江苏等生物医药和生物技术发展水平较高的地区,率先制定没有国家标准、急需应用、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的地方标准或团体标准。通过制定和采用这样一批技术标准,提高我国实验动物资源水平,提升我国实验动物的品牌效应,有效地破除国外技术壁垒,避免在国际科技和经贸交流中受阻。由此逐步提升合作层次,提高我国实验动物资源自主创新能力和国际科技竞争力,直至实现将中国技术纳入并引领国际标准的目标。
*发表在实验动物科学 2017,34(2):44-49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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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贺争鸣,夏 放,巩薇,等. 我国疫苗生产用动物和动物源性材料安全标准现状的分析[J].中国药事,2013,27(8):794-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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