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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部办公厅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的通知

2020年08月13日 浏览量: 评论(0) 来源:科技部 作者: 责任编辑:lascn
摘要: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

国科办函智〔2020〕23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办公厅(室),中央军委科技委综合局,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按照《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卫生健康委 中国科协关于举办2020年全国科技活动周的通知》(国科发智〔2020〕167号)要求,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决定组织举办“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

大赛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以科技战“疫” 创新强国为主题,通过讲解大赛在全社会广泛普及科学知识、倡导科学方法、传播科学思想、弘扬科学精神,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营造良好的创新文化氛围,动员全社会积极投身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伟大实践,让科技发展成果更多更广泛地惠及全体人民,服务于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向往,聚焦科技扶贫,提高人民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二、活动组织

主办单位:全国科技活动周组委会

承办单位:广州市科技局、广东科学中心、广东广播电视台

协办单位:广州科普联盟

三、赛事安排

分预赛和决赛两个阶段进行。

预赛时间:2020年10月10日(星期六)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科技厅(委、局)负责本辖区内的预赛;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直属机构负责本部门直属单位的预赛,中央军委科技委负责军队和武警部队的预赛。

决赛时间:待定(根据疫情发展情况,若届时无法举办现场讲解,则改为网络形式)。

决赛地点:广州市。

有关讲解大赛的具体方案详见附件1。

大赛官方网站:http://www.gdsc.cn/qgkpjj2020。

四、有关要求

(一)各地各部门自愿组织报名参加。各省、自治区,中央、国务院各部门、直属机构推荐3名选手参加决赛;各计划单列市、副省级城市推荐2名选手参加决赛;各直辖市、决赛举办地广州市,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卫生健康委、国资委、中科院各推荐6名选手参加决赛,军队推荐9名选手参加决赛。邀请香港、澳门等地区选手参加决赛(各不超过6名)报名表见附件2。各代表队安排1名领队,不安排观摩人员,观众通过网络直播观看赛事,代表队信息表见附件3。请各地、各部门视疫情情况做好应急处置方案。

(二)参赛要求。参赛选手为科普工作者、兼职科普讲解人员、科学传播爱好者(职业不限、年龄16周岁以上),鼓励广大科技人员参赛。参赛选手在当地科技主管部门或其所属部门报名。比赛时使用普通话。

(三)经费。各参加决赛选手的差旅、住宿费自理,不需交纳参赛费用。专家聘请、参赛场地租赁、设备配置、服务及人员保障等费用由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共同承担。

(四)报名时间及要求。预赛安排由各地各部门自行决定。推荐参加决赛的选手应在10月10日前完成报名。须登陆大赛官方网站录入相关信息,并提交纸质报名材料扫描件。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广州科普联盟罗静婷、黄寅、罗婉艺

电 话:020-39348107、39348141、39348046

传 真:020-39348000

手 机:13826083392、15018426207、13660677212

邮 箱:gzkplm@163.com

会务QQ群:975877827


附件:1 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实施方案.doc

2 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选手报名表.doc

3 2020年全国科普讲解大赛代表队信息表.doc

科技部办公厅

2020年8月7日

原文链接:http://www.most.gov.cn/xxgk/xinxifenlei/fdzdgknr/qtwj/qtwj2020/202008/t20200813_158358.html

对不起,暂无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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